对个人来说,房产确权纠纷案件中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土地证或者合法的用地文件;工程许可证;工程规划定点;房屋平面图;产权登记审批书;需要他人代办的,需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农村房屋来说,一般不需要进行确权,因为确权行为在原始的分地记录中已有说明,不需要再次确权。
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五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已建立房屋权属登记簿(登记册)的地方,登记簿(登记册)所记载的信息为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查询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
第七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