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服,想要上诉,您需要准备上诉状的副本。副本的数量要根据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来确定。
具体操作如下:
1. 准备上诉状: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通常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书写上诉状,明确您上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
2. 确定副本数量:数清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准备相同数量的上诉状副本。
3. 提交上诉:将上诉状及副本提交给原审法院,原审法院会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案件移送至上海金融法院。
4. 缴纳上诉费:按照规定缴纳上诉费用,以确保上诉程序的顺利进行。
建议您在上诉过程中,如果对法律程序或相关事宜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或向法院工作人员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