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如下**:
1. **确定监护人**:
- 若母亲已不在,父亲自动成为监护人。
- 若父亲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担任,但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
2. **准备材料**:
- 孩子的出生证明(医院出具)。
- 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若非婚生子女,还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 若监护人非父母,还需提供监护人确定的相关法律文件(如法院判决书、公证书等)。
3. **前往派出所申报**:
-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所有材料。
- 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无问题,将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存在监护人争议,需先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确定监护人后再办理户口。
- 若材料缺失或不全,需按派出所要求补充材料后再行办理。
- 若孩子已随其他亲属生活多年,且户籍未随父母迁移,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