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归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的登记流程为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申请权籍调查,然后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后将进行审核,核准后将登记事项登记到登记簿上,申请人直接去窗口领取就可以了。
一、办理不动产证流程:
1、登记备案。办理不动产证的第一步是要先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
2、测绘。我们就需要等待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来给我们重新测绘房产面积,因为老旧房产证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需要重新符合;
3、相关费用。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