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于2003年10月与合伙开网吧,没有合伙协议.我老公是法人代表,网吧的装修及前3个月的帐目由我管理,于2004年初结算清以后,形成书面的单据,在合伙人里.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帐目由合伙人管理.网吧与2005年10月底转让给别人.转让以后曾结算过,有书面的单据也在合伙人手里.现在他起诉我们,让我们给他11.5万元,按照最后结算的单据,应该是给他1.1万元.他现在在法庭上不提供相关的单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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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于2003年10月与他人合伙开网吧,没有合伙协议.这个合伙是不完备的。你老公是法人代表,网吧的装修及前3个月的帐目由你管理,于2004年初结算清以后,形成书面的单据,应当是合伙人人手一份.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帐目由合伙人管理.网吧与2005年10月底转让给别人.转让以后曾结算过,有书面的单据也在合伙人手里.合伙人应当也给你们一份。现在他起诉你们,让你们给他11.5万元,按照最后结算的单据,应该是给他1.1万元.他现在在法庭上不提供相关的单据,你就要求他提供相关的单据,他还是不提供相关的单据,如果又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他是不会赢的,开庭的时候,你老公没去,你没有你老公的委托书在法庭上说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都开过庭了,委托我做你们的代理人在时间上来得及吗? 如果来得及是可以的,如果来不及的话,只能看判决结果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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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