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扶养义务人包括以下人员: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也是有赡养的义务;
3、夫妻都在世的情况,那么双方都有抚养对方的义务。变更抚养权的有效证据具体如下:
1、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抚养子女的证据;
2、抚养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证据;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
3、未尽到抚养义务的证据;
4、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有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的,该方有能力抚养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