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珠海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第一大股东,但未超过50%),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职。前段时间收购了公司的另外一个股东(原先是公司监事)的全部股份,已经全部较完股份转让款,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达到57%以上),所以原先公司的6个股东现在更改为5个股东,需要重新选举新的监事和董事,现在我和公司的另外4个股东(总股份超过三分之二)一致同意其中的一人担任公司新的监事,另外4人担任公司董事,但公司的第二大股东(32.5%)就是不同意,召开了股东大会他也不表决,在股东会决议上也不签字,应此无法达成新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人选,我也无法工商注册变更股权变更和公司章程修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