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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小区车棚内同时丢失了2量电动车价值都是2000元左右,车棚每季度收取存车费30元,但没有收据,交费时签字,而且在丢车事件发生后,开始发放车牌.看车人和物业是 口头承诺承包车棚,但不上缴费用.我们要求索赔,但无果,俩家踢皮球.我们具体该找谁赔偿,怎么赔呢?如果协商无果,采取法律手段的话,我们应掌握那些证据,胜算有多少呢?谢谢.

房产纠纷
2007-09-27 06:32: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应当是起诉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 对我们有利的说辞和证据是什么呢?
  • 我的车子是17日存入车棚的,当日中午我爱人出差,直到20日才发现车子丢失,在这段时间没人骑车,一直放在车棚里的,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车子是在车棚丢失的呢?我现在也没有证据啊,帮忙想象办法,怎么能证明呢?谢谢!
  • 我的车子是17日存入车棚的,当日中午我爱人出差,直到20日才发现车子丢失,在这段时间没人骑车,一直放在车棚里的,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车子是在车棚丢失的呢?我现在也没有证据啊,帮忙想象办法,怎么能证明呢?谢谢!
  • 没有书证找人证,有了证据后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这属于保管合同纠纷。
  • 是起诉物业还是看车棚的人呢?还是俩者一起起诉呢?
  • 不行就起诉吧,可以委托律师
  • 您可以找相关的人证证明停车棚收费的事实。不过,最主要的是您要有证据证明电动车就是在停车棚中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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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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