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诉:向发放低保的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详细说明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身份证遗失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明本人并未实际参与营业执照的办理和经营。
2. 行政复议:若申诉未获满意结果,可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或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过程中,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证据,说明低保资格被取消的不合理性。
3. 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仍未能恢复低保资格,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聘请律师代理,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按照法院的程序要求进行庭审。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恢复或维持低保资格的决定。
以上三种方式均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充分性进行选择,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