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2012年专利申请,经专利局驳回、复审驳回后进入诉讼程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最高法知识产权庭二审驳回,本人申请再审长达两年不同意,向最高检申请抗诉才同意再审,最近发来行政再审裁定书,对本人要求按照行政诉讼法第40、41、和63条向国家药监局调取相关法律法规,来证明本人要求符合国家药监局法律法规,但裁定书不同意,却根据民事诉讼法67条说不应该要求二审法院调取国家药监局的相关法律法规。我怎么都想不通,请你们找法网赐教!谢谢!

行政纠纷
2024-08-23 11:16:56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本人申请再审长达两年不同意,却根据民事诉讼法67条说不应该要求二审法院调取国家药监局的相关法律法规。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行政纠纷问题
本人申请再审长达两年不同意,却根据民事诉讼法67条说不应该要求二审法院调取国家药监局的相关法律法规。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