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举报无证驾驶人员
1、发现无证驾驶人员,可以向正在执勤的交警或者拨打
122、110举报。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中举报。并应如实提供实际信息,如车型、牌照颜色及牌照号码、车身颜色、地点和正在行驶的方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报。对于存在容留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当地警方举报。
二、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的处罚如下: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