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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2年,新婚的我,买了一套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是邯郸钢铁集团单位的房子,卖主占房子产权的80%,另外20%归单位.单位这样做的原因,就是为了不允许在房改未完成之前,个人买卖房屋.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在私下里买卖.我新婚吗!为了和母亲住的近一些,(因为母亲因工伤卧床近20年,为了能很好的照顾好她),也就选择了这样的房子想作为新居.房主是一位近70多岁的老人,他授权他的儿子全权负责房子的交易的全部过程。因为房子的交易不能过户,而且也不受法律的保护,我们之间就签了一个协议,同时又请了各单位的领导,朋友作为见证人。大家都在协议上签字画押,以示公正。在协议上,我们声明了,我买断了房主手中的产权,剩余得20%单位产权在未来房改时,由我来支付一切费用,与卖主无关。卖主只需配合我办理过户。从那一刻起,我时刻盼望着单位房改。终于,邯钢于今年年初房改进行完毕。我担心的那20%产权,因为老人的资历高,不但不用再交什麽钱了,而且,公司还退了一万多元钱,。当然,这钱很快被卖主拿走了。这下,我们该办理过户了吧?谁知纠纷从此接踵而来。当我找房主老人时,他却因为身患重病,从邯郸市到深圳市去治病了,在邯郸市只有他的女儿。当年和我交易的那个老人的儿子,也不在邯郸市,到东北去了。问题出来了。老人的这个女儿,以种种借口阻挠我和老人联系,在深圳的地址,电话拒不告诉。我说哪怕我去一趟深圳,见一下老人,请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回来我自己办理过户,不需要她们做什么,而且,所有费用我自己承担。谁知这位张女士,就是千方百计的阻挠我。,最后,我终以知道了她的最终目的,现在房子涨价了,她们反悔了。她告诉我,当年和她弟签的协议无效,因为当时这房子单位不允许买卖。现在买也可以,不过再交钱。天哪!平时只听到有无赖,但没见过,谁知,今天叫我给碰到了呢。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我又一颗拳拳报母的心,只因想和母亲住得进一些,却埋下了这么大的地雷。我该怎么办???我无金钱,无经验,无能力和这样一个泼妇斗。我该怎么办!!眼看的母亲也因此事而心焦,而憔悴,我做儿子的心里一阵阵的酸楚。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没有关系,没有权力,我们怎样应付这样一个女人。

知识产权
2006-04-13 21:52: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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