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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黑龙江对新增土地承包费,有对新增土地的定义吗?

征地拆迁
2024-08-19 13: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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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当地的政策执行的
  • 法律分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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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新增土地承包费,有对新增土地的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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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新增土地承包费,有对新增土地的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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