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未成年犯过罪,案底会封存指的是司法机关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保存并限制公开的一种制度。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实施的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其目的是为了让涉轻罪的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更好地回归社会。
“封存”意味着将犯罪记录进行密封收存,“密封”是一种非公开状态,“收存”则是一种保存状态。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并非被消除,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不对外公开。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有权查询被封存的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意义在于:
• 践行我国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名誉出发,体现司法关怀,保障其免于因受过刑罚而受到社会歧视,促进其顺利复归社会。
• 最大限度淡化标签效应的影响:切断了非规范评价的信息获取路径,减少社会公众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歧视和排斥,降低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犯罪记录被封存,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后完全没有任何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时,可以解除封存。同时,如果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且罪行严重,刑期超过5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此外,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3条要求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2021年12月3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10条要求对符合《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范围的,如个人查询,受理单位应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单位查询,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
具体的封存范围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例如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以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这样细化规定是为了避免不属于“犯罪记录”的信息泄露,更好地实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轻装前行的目的。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成熟,需要依法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会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于罪行较轻的,着重教育感化挽救;而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的,则会依法批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