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红军配偶安葬费的处理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操作。
具体而言:
1. 若当地有明确政策规
定安葬费标准,遗属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老红军配偶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与老红军的关系证明等),向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安葬费。
2. 若安葬费已纳入社保体系,遗属需了解具体的领取流程和所需材料,然后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安葬费发放至遗属指定的银行账户。
3. 若遗属对安葬费标准或发放有异议,可先尝试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遗属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