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幼年时父母离异,我的户口是跟着父亲的.最近家里动迁,可以分到2套房子,我爸就在这段时间认识了一个女人.(此女也是离婚的,有自己的小孩,并且小孩已经结婚)现在我爸的意思其中一套房子的产权写我和我爸的名字,另一套的话写我和父亲还有这个女人的名字,那如果这样的话以后如果我爸不在的话,我和我爸共同名字的房子是否也要分一半给这个女人?还有就是写了3个名字的房子,这个女人的儿子是不是也享有继承的权利?我现在还未结婚,如果说我表示反对这个女人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前提是和我父亲商量不通的情况下)是否有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我爸和这个女人还未登记.还是说如果我父亲坚持的话,我也无任何办法?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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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有权拒绝将房屋的产权写上该女子的名字.如果有该女子的产权,其子女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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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父亲同意的话,是否我反对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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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如果产权上有我和我父亲的名字,然后以后我父亲和该女子结婚的话,那我和我父亲产权的房子也要分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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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