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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01年05月01日 事发地点: 哈尔滨市 事发经过: 我在2000年委托哈尔滨市的律师所帮我办理去加拿大定居申请,交律师费8万元,约定拒签后退款6.4万元。2004年被加拿大以我提交的虚假材料而拒签。律师所同意退律师费,但我的投资款9.5万元加币已投资到加拿大的基金2年了,因我是贷款投资这9.5万元是5年的利息。因我2年后被拒签基金扣除2年的费用退给我,但基金与律师所签订了合同,就是我投资款中有30%基金给律师所作为佣金已支付了,并约定此款不管什么情况发生是退的,基金只同意将律师所的佣金也扣除后退给我,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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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2 20:46: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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