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宝未满1岁,女方父亲刚刚过世时,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并由女方草拟了离婚协议,男方同意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但是不执行。2、现女方是工薪阶级,每月1800元工资。男方有五家店(女方资助),持有40%的股份,离婚协议上,女方只要求5万元的共同财产分割费(分5次付,每月1万元),女儿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男方一口同意,并与2005年11月执行,每次女方不打电话催促不会自觉汇款。2005年12月的时候说太紧张,每月5000元,女方同意,2006年1月的时候说还是太紧张,每月3000元,女方也同意了,但只汇了1000元,2月份2000元,3月、4月就再也没有付款了,如今打电话也不接听了。这才只是答应要给女方的钱,宝宝从出生到现在他都没有经过抚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