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即使由同一法人代表或控制,但在法律上仍然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一家公司的债务和责任通常不会直接转移到另一家公司,除非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或行为使得两家公司的财产和责任变得混同。
要横向追责另一家公司,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财产混同:如果两家公司的财产存在混同,即无法明确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哪家公司,那么可能会被视为一个整体来承担责任。但这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明。
人格否认: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实施了过度控制,导致被控制公司丧失独立人格,成为控制公司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法院可能会否认被控制公司的独立人格,要求控制公司承担责任。这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违法行为:如果另一家公司通过违法手段转移了破产公司的财产或逃避了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