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
1、主体条件。即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才有权代位继承;
2、范围条件。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时间条件。
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