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沟通协商**:明确表达需求,了解拒绝原因,尝试通过
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纳税记录、申请用途说明等,以增强说服力。
2. **申请行政复议**: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详细说明拒绝开具个税证明的情况、已采取的沟通协商措施及理由。复议期间,需按照复议机关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参加听证会。
3. **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纳税凭证、沟通记录、复议决定书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需了解并遵守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在诉讼过程中,也可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或和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