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领失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领取失业保险需满足缴费满1年且非自愿失业等条件,满60岁通常视为退休,不符合领取条件。若社保未缴满15年,建议咨询社保机构补缴或转其他养老保险。
分析说明:失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因非自愿失业而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而达到退休年龄(如60岁)通常被视为法定退休年龄,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一般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提醒:若发现社保机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存在违规行为或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