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日期: 2006-4-6 18:29:22 解答日期: 2006-4-8 9:41:30 咨询问题 我要索取回自己的借款,他必须欠债还钱.我要咨询法律,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我该如何做? 事发时间: 2006年04月01日 事发地点: 深圳布吉 事发经过: 您好!我于2005年1月借了8000元给当时的恋人卜浩.他没写借条.到2005年10月与他分手,他答应2006年3月还10000元给我.当时,他没钱又不肯写欠条,只写了一张字条:说是资助我10000元到时兑现.如今,他拒绝兑现. 以下是萧海燕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用欠钱的证据来起诉他,要求他还钱.而\”资助\往往可以反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