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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27号入住现在这个租的房子,28号洗衣服的时候,发现全新的全自动洗衣机移位严重,导致水龙头跑水.于是叫了中介的人,他们当天下午来重新安放了洗衣机,拧紧了水龙头接口,告诉我说没问题了.29号洗衣服的时候我出门了,回来后,物业部门和中介告诉我,洗衣机又跑水了,导致电梯进水后坏了.当天晚上房东叫人来重新安放了洗衣机,连接了水龙头.第二天物业,中介,房东和我一起签了一份事故说明书.此后一切正常. 今天9月20号,突然收到中介送来的资料,是电梯公司给物业公司的传真,说上次电梯进水的修理费是四千三百元.中介让我和房东商量解决. 我该赔偿吗?该赔偿多少呢? 我认为我只是正常地洗衣服,没犯任何错误啊.

房产纠纷
2007-09-21 13:5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请问一下,我的过错是什么呢?
    洗衣机是房东的,安装也是房东和中介来弄的,我正常地洗衣服啊.
  • 作为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交易习惯或租赁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对于租赁房屋内的洗衣机设备,承租人使用时应按照洗衣机的正常洗衣功能使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洗衣机的损耗你不应承担责任。
    对于电梯进水导致的维修费用。电梯进水是因为洗衣机移位导致水龙头跑水,这说明洗衣机的安装、放置或水龙头存在问题。只要承租人没有人为移动洗衣机人为破坏水龙头而是正常洗衣服,我认为就不存在过错也不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在你发现洗衣机移位水龙头跑水后及时通知中介及房东进行维修或重新安装,在重新安装并表明没有问题后再次出现跑水问题,责任在于安装方。
      正常使用,及时通知,积极配合,没有过错,也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但合同对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i] 本帖最后由 退热二百 于 2007-9-21 11:54 AM 编辑 [/i]]
  • 非常感谢楼上何律师的回答,很详细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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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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