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取保候审,是否要拘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法面前保释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及时到场进行传讯;
4、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