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
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主要有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银行流水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