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在工地晚上睡觉突发疾病死亡怎么赔偿?我在宿迁宿豫

劳动纠纷
2024-07-05 11:01: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工地上睡觉疾病死亡无需赔偿。在工地上睡觉疾病死亡不是工伤,因为在非工作期间,也不是在从事和工作有关的事,所以单位不需要赔偿。但法律不阻止单位尽人道主义。视同工伤有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上班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按工伤死亡赔偿。一旦发生死亡,在规定时间内把情况报到劳动管理部门。待调查取证后,就可以按照工伤死亡来进行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单位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安全责任事故
工程安全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