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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好,本人在福州福清地区流产15天休假单位工资正常发吗

劳动纠纷
2024-07-05 06:14: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 法律分析:有的。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法律依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第十条 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