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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个网吧收银上了二十天的班一个月是4000 我干了二十天的班突然把我开除 还说没干满一个月 工资按100来算给我 还说在前台少了的钱让我赔 剩下的给我

劳动纠纷
2024-07-03 21:52: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您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天,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果公司只按100元一天支付您工资,明显低于约定,您可以与公司沟通,要求按照4000元一个月的标准支付您二十天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公司要求您赔偿前台少的钱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这钱确实因您的失误或疏忽而丢失,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如果不是您的过错,公司无权要求您赔偿。建议先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无法解决,可咨询律师或劳动部门。
  • 在维权过程中,收集证据至关重要。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1. 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证明您的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2. 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情况。3. 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等,证明您与公司就工资和赔偿问题的沟通情况。4. 如有可能,收集同事或证人的证言,证明公司的行为不合理或存在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