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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海南远嫁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原户籍吗?村里同意迁回到派出所提交申请,派出所给的这边申请交上去说是政策不给于迁回!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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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5:16: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能否迁回原籍需要咨询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通常,迁回原籍的情况有一下几种情况: 1、因读书学习迁出去的,若是因为学习的需要把户口迁出,那不管什么时候,想要迁回原籍落户,都是可以的,户口性质不变的; 2、特定时期的大中专生,满足条件、符合政策的,可以迁回原籍,而且还可以非转农。 3、如果是因为买房,或者其他原因,自行农转非的,那就不能再回到农村去了。
  • 户口迁回应当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落户将能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还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应当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远嫁外地离婚户口迁回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
    1、需要迁回一方到户口所在地,居住的社区或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户口所在地;
    2、离婚后,另一方不配合办理迁户口手续的,只要有了户籍地的证明,再拿着离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开迁移证明;
    3、最后需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落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