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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提前30天告知,也愿意支付补偿金,但是辞退通知上的原因却是“性格与岗位不符合”,“能力不能胜任”理由,我可以申请仲裁,更改辞退书的理由吗?

劳动纠纷
2024-07-03 06:09: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更改辞退书理由的成功性可能不大。

    不过,如果公司以“性格与岗位不符合”“能力不能胜任”为由辞退您,但又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这些理由,而您不认可这种辞退原因,您可以通过仲裁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按照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辞退事宜,并确保您获得应有的补偿和权益保障。

    但即使辞退理由不变,如果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提前 30 天告知并愿意支付法定的补偿金,其辞退行为在法律程序上可能是合规的。
  • 更改理由?只能探讨,他能不能辞退,辞退是否违法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赔偿金。
  • 你好,更改理由你和你和协商处理
  • 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需有合法依据。若辞退通知上的理由不充分或不属实,员工有权申请仲裁,要求更改辞退书的理由。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你的职业声誉和未来就业。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首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若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仲裁或诉讼。仲裁相对快速且成本较低,而诉讼则更为正式和复杂。
  • 可以申请仲裁。具体操作:1. 收集证据,如辞退通知、工作评价等;2. 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说明理由和诉求;3. 准备并参加仲裁听证会;4. 根据仲裁结果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接受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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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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