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给万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西湖商业广场(商品房)。而后,万新公司单方面出台一份《拆迁补偿方案》,按房屋建筑结构和折旧率以400-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对居民进行补偿(听说该方案通过县政府研究)。虽然县政府、镇政府、社区等多次来协商,但因为开发商坚持依据其方案进行补偿而告失败。万新公司单方面指定一家评估公司对我的房子进行评估。现在,县建设局已经裁决下来,按照评估结果对我的房子进行补偿,并要求我15日之内腾房,否则将强制拆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