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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已正确应客户要求开具,客户因为自己原因忘记报销,几个月后要求重开一模一样的,只是时间开成近期的,可以拒绝重复作废并再次开票么?

劳动纠纷
2024-07-01 15:48: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税务问题建议询问税务局。
  • 可以拒绝客户的重开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当月开具且未认证的发票可以作废重开,但已跨月或已认证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通过红字发票冲回。客户因自身原因错过报销时间,不属于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因此可以拒绝其要求。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违反税法规定或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 针对此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向客户解释发票规定,拒绝其不合理要求;二是如客户坚持,可建议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咨询税务部门。选择哪种方式应基于实际情况和双方沟通结果,确保合法合规。
  • 可以拒绝。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发票已跨月或认证,应向客户说明不能作废重开的原因。若客户坚持,可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建议其向税务部门咨询。同时,保持与客户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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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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