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1999工伤鉴定为9级,当时已赔付医疗损害赔偿和误工费,但是工作期间我的保险都是公司用不名字(单位还都不在一个地方)给我们交的,现在据说公司要裁员,我想提出离职,但是我想知道我还可以得到离职后的一次性的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我应该先去把社保凭证打印出来 然后再找公司协商吗

劳动纠纷
2024-06-28 08:34: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 您可以获得离职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致残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有权获得这两项补助金。若公司不及时处理,您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应得的补助金的风险。
  • 从法律角度看,您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来确保获得补助金。建议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若能达成协议则最为高效;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可以。操作步骤:1. 打印社保凭证作为证明;2. 与公司协商,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 若协商不成,准备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 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