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64岁的老年女性,我于2022年底在超市买鱼时不慎掉入卖鱼区没有任何警示标识盖有活动盖板的地沟里,造成一只脚三处骨折,其中一处是根骨粉碎性骨折,因疫情的原因没有住院,采用保守治疗。现已近两年走路时仍然疼痛,瘸。商家只负担了医疗费用。想咨询老师,我可以要求向商家提出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等方面的赔
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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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身损害侵权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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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商家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您在超市购物时受伤,商家应赔偿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包括护理费、营养费等。如商家拒绝,可向法院起诉。不及时维权可能影响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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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赔偿;若不成,联系消费者协会调解;最后可起诉。操作中注意收集证据,如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等,以支持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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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要求合理赔偿;协商不成,可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赔偿需求、时间成本和法律程序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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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