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八年前跟一个老太太同居了,后来我父亲有病,去世三年了,我现在要赡养老太太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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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一义务的存在与否取决于继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反之,如果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那么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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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赡养义务,你与老太太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更没有家庭的法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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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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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义务赡养您父亲同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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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没有法律义务赡养老太太。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义务通常仅限于直系血亲之间,如子女对父母。您父亲与老太太的同居关系并不构成婚姻关系,因此您不承担赡养义务。若不及时明确法律关系,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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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赡养。但如自愿帮助,可考虑:1)提供生活费用或物资;2)协助处理日常事务;3)在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给予关心和慰问。具体操作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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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您没有赡养老太太的义务。但如果出于道德或人情考虑,您可以选择自愿协助或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在选择是否帮助时,应考虑自身经济状况、与老太太的关系以及老太太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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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