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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伤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有哪些

劳动纠纷
2024-06-23 08:42: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结合案情确定
  •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认定 之后还需要进行鉴定,鉴定出来后才知道 工伤 受伤的情况,然后依法申请足够的赔偿,让自己的工伤有经济上的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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