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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一个东西,450元,不想要了,卖家退多少合理呢

损害赔偿
2024-06-22 20:56: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订了一个东西,450元不想要了,可以起诉要求退的。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买卖合同成立后,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想退货,应与卖家协商,通常应退还全部款项450元。若商品无质量问题,仅因个人原因退货,可能涉及退货的运费等需与卖家协商处理。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退货退款流程受阻,影响双方权益。
  • 可退货退款。先与卖家沟通,达成一致后,按卖家要求退回商品,并确保商品完好无损。之后,卖家应按约定退还450元。若商品有损坏,可与卖家协商部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消费者保护机构帮助。
  • 针对您的退货问题,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有:1. 与卖家协商全额退款;2. 若商品无瑕疵,可与卖家商议部分退款,以补偿卖家的损失。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商品状态、卖家政策和个人需求等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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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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