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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午休时间跟同学一起玩,孩子蹲着手在地上小手指被同学踩骨裂脱臼了。

损害赔偿
2024-06-21 19:57: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主张同学赔偿就是了,可以请律师
  • 孩子在学校午休时间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首先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孩子受伤,那么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孩子的监护人也有责任确保孩子在学校的安全。因此,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学校和监护人的责任,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划分。
  • 如果孩子的同学踩到手的行为是故意的,那么该同学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此时,应由该同学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同学有财产,那么赔偿费用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其监护人赔偿。同时,学校如果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作为家长,首先应立即带孩子就医并确保其得到妥善治疗。随后,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日后维权。若确定学校或同学有责任,可依法向相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若与学校或对方家长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至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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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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