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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自己靠近公路的田里种了南瓜,由于种植技术好,南瓜长得好。为了防止被偷,甲就用注射器给最靠近公路的两个大南瓜“注射”了剧毒农药。同时,为了防止自己搞错,甲还在这两个南瓜上插了两面只有自己知道的“小白旗”。“注射”完后,甲到村里走了一圈,边走边喊:“我已在南瓜里下了毒,大家不要去偷,谁偷谁倒霉!”但是,就在下午,有一个赶鸭子的“鸭司令”赶着一群鸭经过南瓜田,发现靠近南瓜田间的这个大南瓜,就偷偷摘下,走了一段后,发现鸭子走散了,就将南瓜放在树荫下去赶鸭子。不久,又有一对母女路过,她们看到树荫底下的南瓜,心想不拿白不拿,就把两个南瓜抱回家了。母亲把其中一个南瓜送给了自己的妹妹,当天,她们自己没吃,但她的妹妹全家晚上就把南瓜吃掉了,全家四个人全部中毒,一人死亡。 问:本案中,甲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刑事案件
2024-06-20 11:45: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