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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现任妻子是2018年再婚的,婚后三年间因各方面原因造成双方感情不和,于2021年8月起分居。妻子常住地和户口在丹东凤城,我户口在黑龙江,常住地沈阳。2022年妻子违法在沈阳监狱服刑2023年9月13日,我向沈阳大东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妻子委托律师不同意,法院最后说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没有支持。妻子现已经释放,现住丹东凤城,我住沈阳,昨天去大东法院起诉离婚,接待人员说要到被告方起诉。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不能在我的居住地立案?

婚姻家庭
2024-06-20 11:47:3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法院说的没错,你要到你妻子的经常居住地去立案,比如你妻子在沈阳服刑,你在沈阳可以立案,出狱了她的经常居住地就是凤城了,你就只能去凤城立案,不明白可以上网查查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
  • 被告出狱了,需要到被告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需帮助可电帮你研究下
  • 妻子现已经释放,住丹东凤城,要到被告方起诉。
  • 您好,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说一下详细情况吗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你好,离婚居住地立案的问题帮您解答
  • 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是原则,便于法院调查取证。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若无规定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且对方不同意,法院通常不会判离。您的情况可能未达到感情破裂的标准,建议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等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 离婚案件通常在被告住所地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满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您可选择在妻子住所地丹东凤城起诉,或等分居满一年后,在沈阳再次提起诉讼。
  • 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立案。如被告离开住所地满一年,可在原告地起诉。建议收集感情破裂证据,在被告地或分居满一年后起诉,提高判离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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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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