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骑电车不小心和另一个骑电车的大姨撞了,我和我男朋友当场就带着大姨去医院拍片子了,拍了全身结果显示没骨折,就是普通挫伤,开了点药,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出的,差不多800多,然后我太害怕了报警了,然后大姨的老公私下和我们联系要赔偿600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我们没给因为我还在上学还没工作没有钱,之后事故责任书下来了,我们全责,我们愿意承担责任,结果大姨那边又跟我们要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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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若沟通协商无果,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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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大姨要求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大姨提出的赔偿金额远超实际损失,那么该金额可能不合法。建议你们与对方沟通,了解其具体损失情况,并据此协商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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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无法承担大姨要求的赔偿金额,可以先尝试与大姨及其家人进行沟通协商,解释你们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看能否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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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姨坚持要求不合理的赔偿金额,你们有权拒绝支付超出实际损失的金额。建议你们保留好所有与此次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费用发票、事故责任书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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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