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05年我把25万现金借给我的前男友,当时没有打借条,在06年3月10日他给我补写了一个欠条,欠条所写日期为06年3月10日,期限是三个月,内容如下:今借我(名)现金25万元整(3个月)。某某2006年3月10日。他现在不承认借我钱,他只说当时确实写了欠条可并没有收到我的钱。

经济相关
2006-04-06 16:34: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