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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是一个月 然后我五月份是培训六天 加上这六天比正常公司的老员工少了两天班 试用期以内我离职了 按上班天数结算工资

劳动纠纷
2024-06-19 15:11: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离职时,工资结算通常基于实际出勤天数,而不是培训天数或相比老员工少上的班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因此,只要您实际出勤了,即使包含培训,也应按照约定标准结算工资。
  • 试用期内离职,工资应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公司应确定您实际工作的天数,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支付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 如果公司不按时支付试用期离职工资,您可以首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和第九条,工资应在约定的日期支付,且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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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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