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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问题,老人90了,七个女儿,有房子有土地,户口本上写着小女儿的名字,现在老人不愿意去小女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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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3:39: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家庭内部赡养主要是家人内部协商确定,必要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如果老人不愿意去小女儿家,其他女儿应首先尊重老人的意愿,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其他女儿应确保老人得到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可以探讨是否可以通过轮流照顾、聘请保姆或安排养老院等方式,来妥善安排老人的居住和生活。
  • 如果小女儿不同意其他女儿对老人的赡养安排,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家庭内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请求社区、村委会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其他女儿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女儿履行赡养义务,确保老人得到妥善照顾。
  • 从法律角度看,女儿们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意味着女儿们应确保老人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满足生活需要,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设施,同时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给予陪伴和安慰。此外,女儿们还应尊重老人的意愿,不得强迫老人做力不能及的劳动或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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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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