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商店打工的收银员,昨天机器出了问题,顾客今天过来,说要求赔偿他,买了4次,每次赔偿500元,说不赔钱就要打12315,让老板闭店,我需要赔偿2000吗?他买了70块的东西,称成了差不多140,我还没有成年,打工一个月也只有3000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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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律师,我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来提供建议。首先,你作为商店的收银员,你的工作职责是按照商店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收款和服务。如果机器出现问题导致顾客的损失,那么商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你个人。
其次,顾客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而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的实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顾客的赔偿要求应该以他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不是随意要求高额赔偿。
最后,如果你认为顾客的要求不合理,你可以建议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同时,你也可以向你的老板或者上级领导汇报此事,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你不需要赔偿 2000 元,你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应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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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机器出来问题,不应当有职工承担责任,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当地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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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退款处理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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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