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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8日本人在农村信用社存了两笔定期一年的款子10180元,和20300元,户名不一样,由于村里是代办,存款后代办员给的是临时收条,五天之内换正规存单,当换正规存单时,出于对代办员的信任,拿上存款单卷起来就回来了,存放了下来.到了9月1号发现怎么就一张20300元的存款单,赶紧到信用社查帐,发现10180元的存款在2007年1月31日就被支取,询问代办员是谁支取的,她说,这是她丈夫办的业务,谁支取的记不得了,肯定取款单没有签名。我们怀疑没有签名,没有身份证,怎么能交帐呢?定期的怎么又这么容易被支取呢,我们提出让代办员到镇信用社查取账单明细,她一直搪塞,我们亲自找到镇信用社,他们也说没签字,不用查了,钱被支走了。从9月1日至12日代办员和镇信用社始终不让查帐.出于无奈,我们找到藁城市农村信用联社侦察科,同意给我们查帐。等了一天,帐查出来了,有签字,有身份证号,就是笔迹不符,不是我们本人签字,这分明就是冒支吗,这么恨三天之内就支走了,这么大胆,村信用社有个特点生人是支不走钱的,现在确认不是本人支取,又不人家人代支,很明显了那就是代办员有鬼了,钻法律的空子,打着守信用的旗号,说什么钱支走了,跟她没关系了?   请各位专家提建议,怎样才能将这些不法份子惩治以法,请问1、银行人员让款被冒支,应负什么样的责任。2、定期存款,只有身份证号和冒签的字行吗?3、签定笔迹,应找哪个部门?4、这种案件,我们找联社他说他们只能协调;找派出所他们说这你得找银行部门,打官死吧人家早就预谋好了,早知道怎么应付,我该怎么办呢?联系人:董先生,13722788815

经济相关
2007-09-18 0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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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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