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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与电动车相撞,交警判我全责,人员有受伤,脚部骨折,建议出院在家疗养,现有手机损坏,电动车损坏,我还要给对方赔偿那些内容?

交通事故
2024-06-18 14:36: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人员受伤的赔偿: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误工费:因脚部骨折而无法工作的损失,按照对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若对方在疗养期间需要专人护理,还需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交通费:对方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若对方因就医需要在外地住宿,需支付相应的住宿费用。
    营养费:为促进对方骨折愈合而支出的必要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若对方因骨折导致残疾,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赔偿受害人相关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治疗和康复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 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赔偿和诉讼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无争议,可选择协商赔偿,快速解决问题。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依法判决赔偿金额。
  •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赔偿多项内容。包括医疗、护理、交通等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赔偿金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务必及时处理,以免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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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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