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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前妻离婚四年了,大儿子跟前妻,小儿子跟我,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都是男方出的,现在前妻把大儿子的户口过过去了,当时我们自愿离婚这份協议是女方让我签字给大儿子抚养費到18岁,我经济能力有限,可以不用给吗?

婚姻家庭
2024-06-18 09:12:09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影响到了支付能力,您可以尝试与前妻协商调整抚养费,或者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我们帮助
  • 你好婚姻关系纠纷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向法院申请诉讼处理。
  • 您好,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执行。
    追问:明确写了,但是这个东西不合理明确写了,但是这个东西不合理呀明确写了,但是这个东西不合理,每年的抚养费增长10%
  • 你可以与女方协商,要求变更大儿子的抚养费由女方承担。
    追问:但是往后的每一年都会增长10%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您的意思是现在你的经济困难无法给抚养费了对吗
  • 您好,大概是什么情况方便详细沟通一下吗?
    追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跟女方离婚四年了,大儿子跟女方,抚养权是女方的,但是男方从离婚第一年开始按1500元每月支付给女方,往后每一年都增长10%支付给女方,小儿子抚养权在男方,(女方前几天把大儿子的户口下过去了,大儿子的费用后面可不可以不用支付,女方独立承担,每年增长10%的话
  • 建议双方先协商,协商不了再通过司法程序。
  • 你好,需知离婚协议的详细内容,再做评估
  • 你好,我觉得可以由女方自行承担。
  • 你好不可以得这个是需要给得
  •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般需支付至子女18岁。但如果大儿子已年满16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您可停止支付。否则,需继续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
  • 需继续支付抚养费。但如大儿子已年满16岁并能自食其力,可停付。如经济困难,可与前妻协商调整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等。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援助,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 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支付或协商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若大儿子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可与前妻协商减少或停止支付;若无,则应继续支付,确保子女成长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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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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