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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个半月,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且未签订合同,签订的是书面的劳动雇佣合同,且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条款(其中包含乙方为退休人员,真实情况为本人26岁),我提出异议后,后续单位补缴保险并告知我需要支付个人应付部分,但是我事先并不知晓这个情况请问我的诉求此部分费用我不愿承担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4-06-17 17:06: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且合同存在问题,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您签订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单位补缴保险时未提前告知您个人应付部分,您有权提出异议并协商解决。
  • 理解您的诉求。具体操作建议:1. 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违规行为。2. 与单位协商,提出合理要求,如补缴社保、修改合同等。3.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4. 在处理过程中,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沟通,若无法达成一致,再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选择最适合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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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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